期刊详情 INFORMATION

 刊名:经济科学
 主管:国家教育部
 主办:北京大学
 主 编:刘伟
 周期:双月刊
 语种:中文
 出版地:北京市
 开本:16开
 ISSN:1002-5839
 CN: 11-1564/F
 邮发代号:2-840
 复合影响因子:2.279
 综合影响因子:1.388

被以下数据库收录

  • 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:
   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2019—2020)来源期刊(含扩展版)
    核心期刊:
    中文核心期刊(2017)
  • 中文核心期刊(2014)
    中文核心期刊(2011)
    中文核心期刊(2008)
  • 中文核心期刊(2004)
    中文核心期刊(1996)
    期刊荣誉:
    社科双效期刊

首页 > 学院公告 > 正文

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


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,2021年1月11日起至1月24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,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日程安排

1、公选课、通选课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4日-10日,公选课、通选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一律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,原则上不能提前考试。请院系在系统里核对考试计划并提醒任课老师。

对因疫情滞留境外且在线学习的学生,可以参照上学期在线考核原则意见(http://www.dean.pku.edu.cn/userfiles/upload/ckeditor/202005121047307603.pdf),由任课教师根据院系要求和课程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方式,可以采用合格/不合格方式计分。教发中心可以为在线考试提供技术支持(有需求的教师请联系:王肖群 62758385/13261049123 xqwang@pku.edu.cn)

2、考试周内的考试时间安排是:上午8:30-10:30,下午2:00-4:00,晚上6:30-8:30

3、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:

大学英语:大学英语:2021年1月12日(周二) 晚上6:30—8:30(所有大英课程都在此时间考试,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部电子公告栏、北大BBS课程版面和大学英语教研室版面以及外院新楼109室旁公告栏内公布)

军事理论:2021年1月13日(周三)晚上   20级学生

政治理论:

2021年1月14日(周四)晚上: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        20级学生
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级学生

2021年1月15日(周五)下午:形势与政策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17级学生
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         19级学生

2021年1月15日(周五)晚上: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17、19级学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20级学生

计算概论C: 2021年1月12日(周二)下午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级学生

以上四类公共必修课的考场安排分别由大学英语教研室、武装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信息学院另行通知。其他多个院系学生修读的课程,如高等数学、计算概论、普通物理等的考试,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。

二、纪律要求

北京大学一贯提倡“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”的学风,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。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。期末考试统一组织,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。

(一)院(系、所、中心)通过领导办公会等形式,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、要求和安排;

(二)明确任课教师、助教、班级主任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,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,包括组织复习、辅导答疑、命题、监考、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;

(三)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,要申明考试的目的、要求和纪律,强调学术诚信,通过考试纪律、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,教育学生以端正、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,培养学生诚实、守信、遵纪、守法的品德和作风。

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,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,按规定组织考试,维持考场秩序,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。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,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,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,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。

北京大学学生须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除非主考教师另有规定,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,其它所有物品(包括空白纸张、手机等电子设备)不得带入座位;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,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,不得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及旁边。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,须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。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,按旷考处理。对于本科生违反考试与学习纪律的情况,将依据《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》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。

各院系应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,经主管教学的院长(系主任)签字同意后,报教务部备案。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仍将由教务长办公室组织教务部、研究生院、学生工作部、团委等部门共同进行。

 

  教务部

2020年12月15日



上一篇:关于电子成绩单等材料申办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
下一篇:最后一页